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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规计划与认罪认罚有效性的审查标准

2022-06-22成都取保候审律师

  在企业合规从宽制度中,涉罪企业作出认罪认罚之决定在理论上需要符合自愿性、合法性、事实基础及合规计划有效性四项指标。第一,自愿性是指涉罪企业构建合规计划并认罪认罚系经过企业决策层的决策通过的结果。决策层的决策形式包括小微企业的股东会、执行董事决议,中大型企业的股东会、董事会。情况紧急无法及时召开决策会议时,企业管理层也可在职权范围内及时向决策层上报,例如通过经理、监事、合规负责人上报,决议并构建合规计划。第二,合法性是指构建合规计划与作出认罪认罚决定需要符合我国宪法与各部门法律的规定,并符合各类合规指引与合规试点方案的要求。第三,事实基础是指涉罪企业的认罪认罚建立在犯罪事实的基础上,而非虚假的或未达到初步定罪标准的认罪认罚。涉罪企业达到前三项指标之后,接下来才需要审查合规计划的有效性。而合规计划有效性界定,远比前三项指标复杂。

  在美国,一项有效的合规计划是指由企业设立的,能够发现并预防发生于企业内部犯罪的内控机制,是减少企业刑事与民事责任的重要因素。至于有效合规计划的具体要求,目前较为权威的解释来自美国《组织量刑指引》。该指引认为有效合规计划内容包括:1、企业应构建发现及预防犯罪的标准与程序;2、企业的决策层需知悉合规计划的内容与运转方式,并对其进行合理监督;3、企业不得聘用已发现或者通过尽职调查发现的具有非法行为记录的或与合规计划不符的个人管理人员;4、企业应通过组织合规训练计划或向其传播与职责相关的信息,定期与所有员工及代理沟通合规计划的标准、程序等各个方面;5、企业应确保合规计划被遵守,包括对犯罪行为的监管与审计,对其有效性的定期评估,构建并推广匿名举报与保密机制,可让员工及代理举报潜在或既定犯罪行为而无惧报复;6、合规计划应通过适当的激励与惩罚措施得到持续推行;7、犯罪被发现后,企业应通过 调整既有合规计划进行适当回应,以防再犯。以上标准表明,企业构建有效合规计划是一项艰巨的任务。不仅需要构建计划,而且需要监督计划的实施,并在合规体系被破坏时及时调整计划,如此才可谓“有效”。而在我国,《合规管理体系指南》提供了一套“有效和及时响应的合规管理体系”国家标准,可适用于所有类型的组织。具体包括:1、企业环境的分析,尤其是合规体系的范围与合规风险的识别;2、领导作用的明确,尤其是领导承诺的作出、合规方针的确定、组织内合规职责与权限的分配;3、合规的合理策划,有明确的风险应对措施和目标实施机制;4、合规支持机制的构建,尤其是合规培训、合规文化与合规沟通机制的设立;5、合规控制与程序的构建,通过制定合规程序,将合规融入组织过程中;6、合规的绩效评价,通过合规监视、合规绩效反馈、合规信息收集、合规指标制定,全面审核合规的效果;7、合规的改进,包括不合规的纠正、上报与持续改进。对比可知,尽管中美两国政治、经济、文化与法律制度千差万别,但有效合规标准却是共性大于差异,可抽象出一些必备要素,这可成为合规计划有效性审查的重点内容。在此基础上,根据合规在“事前”及“事后”构建的不同,可进一步将合规有效性区分为“日常性合规管理”与“合规整改”两种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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